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反映当前市容执法存在法律适用难的问题》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由于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一直困扰着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基层反映,当前在开展市容执法过程中存在法律适用难的问题。
一是立法不完善。目前国家、省、市虽制定了相当数量的涉及市容执法管理的法规,但是普遍存在片面性,覆盖面不够广,整体来看不够完善。如非在公共设施上的乱晾晒、乱张贴等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但在目前的法规中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无法有效的予以监管和处罚;对个人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处罚也无依据可循。
二是法律责任不明确。对于部分违法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如运输砂石、水泥等散装货物、液体、垃圾、粪便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时发生泄漏、散落和带泥运行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致使执法部门在对其进行查处时无法实施行政处罚,严重影响相关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是缺乏配套的行政强制措施。沿街店面的越门经营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疾”,不但影响市容市貌,还影响了环境卫生。对越门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执法人员只能靠反复劝导,缺乏强有的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执法保障,致使难以对该类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有效的查处。
综上所述,特作如下建议:一是完善立法,弥补问题突出领域执罚空白;二是明确突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力求量罚得当;三是酌情设立相关行政强制措施,有力保障快速、高效查处市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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