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工作总结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和省农委、省财政厅《安徽省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办法》和《阜阳市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阜农〔2018〕83号)精神,界首市农委紧紧围绕2018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目标,认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一)市农委会同财政局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省、阜阳市农委备案。
根据省、阜阳市农委印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市农委紧紧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时召开会议,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界首市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界农〔2018〕56号,确定了工作目标任务,并及时上报阜阳农委和省农委备案。
(二)市农委制定了分专业培训方案,并及时上报省、阜阳市农委备案。
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界首市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培训方案》(界农〔2018〕67号),明确目标任务、培训课程、培训方式、教材教师、组织管理、考试考核和保障措施。
二、对象遴选
(一)培训对象的遴选,符合规定条件要求。
市农委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培训对象遴选上报工作的通知》(界农〔2018〕58号)文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通过组织各乡镇农综站,深入农业企业、村、组进行新型职业农民情况调查摸底,逐级遴选。美丽乡村中心村、贫困村中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
(二)市农委对培训机构教学计划进行了审核。
对培训机构制定的教学计划,逐一审核、分别指导,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三、信息宣传
(一)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形式宣传培训政策,通过培训班“第一堂课”宣讲培训政策。
通过网络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报道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和扶持政策。通过界首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界首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政策解读》、《界首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在邴集乡桃花节、靳寨乡草莓节等节日活动中,为群众发放相关政策资料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0人次。市农委安排科教股工作人员为每期培训班上“第一堂课”宣讲培训政策。
(二)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刊播综合信息4篇以上。
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宣传力度,加强农民教育培训重大战略意义的宣传,加强典型经验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特色优势和办学成果宣传,被国家级媒体采纳宣传信息3篇、省级媒体2篇、阜阳市级媒体4篇。
四、体系建设
(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专门文件。
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农委主任、财政局长、教育局长为副组长,农机、水产、畜牧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界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政办名义出台了《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2016】98号)、《界首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与管理办法》(政办【2016】99号)。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界首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及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纳入界首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强化技术与人才支撑。界首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长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意见》(界发【2018】9号)强调大力发展合作经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三)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制定了《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2016】98号)文件,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四)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细化工作要求。
市农委2018年5月4日组织召开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各项工作。8月16日召开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工作推进会,通报培训进度,交流经验做法,查摆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中期自查工作。8月24日召开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中期自查通报会,就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11月6日组织召开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专家组工作汇报,对申报的100名认定对象通过投票方式确认98人通过认定,认定为初级新型职业农民。11月9日,联合财政局按照《界首市2018年民生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管理办法》开展了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工作,5个培训机构全部通过验收。市明察暗访领导小组对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不定时开展专项检查。
五、遴选管理
2、资金落实(得10分)。(1)资金拨付(得3分)。首先预拔53万元资金到培训机构(得1分),11月依据验收结果再拨付余款(得2分)。(2)资金到位率(得4分)。实际拨付资金1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3)到位及时率(得3分)。按程序、按时间节点及时拨付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得15分)
1、项目管理(得12分)。(1)政府采购情况(得3分)。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遴选舒城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培训机构遴选实行培训机构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并公示的方式(得2分),县农委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并于5月将培训机构任务分解表上报市、省农委(得1分)。(2)监督检查(得3分)。印发了县舒职农培办【2018】6号中期检查文件,印发了县舒职农培办【2018】8号文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得1分)县详细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并对每个培训班规范开展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培训班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单》;验收结束后撰写全县验收工作总结。对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年终绩效评估工作,撰写《舒城县2018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收集绩效评估支撑材料(得1分)。各培训机构及时向县农委报送阶段报告表、培训动态信息等,资料准确、真实、齐全。县对市农委及时报送培训方案、分专业方案,每月报表,资料准确、真实、齐全(得1分)。(3)工作创新(得3分)。在培育机制模式上一改以前“走出去”的培训模式,而是在两个蔬菜种植班率先试点“请进来”的模式解决培训场所选用问题,因此学员在理论课上遇到不懂的老师可以马上现场实践教学。在信息化建设上,每个班级建立微信群让学员和老师能够及时沟通,解决生产方面问题并相互学习。在政策扶持上,制定政策向培训学员倾斜,鼓励、促进其农业生产,带动周边人群。(4)信息化管理(得3分)。县及时将培育对象、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实训基地、培训教材、认定信息、项目管理等培育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见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可查询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选用的基地及学员评价情况。
2、财务管理(得3分)。(1)按照省财政厅财农[2016]609号文件要求详细制定了《舒城县农业委员会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舒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规范资金拨付、严格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得1分)。(2)资金支付给各培训机构依照程序填写资金拨付申请、申请表、验收表,财政部门拨款并留存银行回单(得1分)(3)项目工程结束后,及时聘请具有审计资质的合肥中润国元会计师事务所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所有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审计;项目承办单位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得1分)。
(三)产出(得30分)
项目产出(得30分)。(1)年度培训任务完成程度(得5分)。今年省、市农委下达我县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任务700人,截止到11月初,全县共举办14个培训班,每班50人,累计培训学员700人,全面完成培训任务完成率100%。(2)质量达标率(得10分)。经考试考核,我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合格率达100%(得5分)。学员参训时间具体为:生产经营型学员培训时间15天,其中理论学习5天,实践学习10天;专业服务型培训时间5天,其中理论学习2天,实践学习3天。各班培训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大模块,严格按照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设立各项课程(得5分)。(3)培训质量(得8分)。每期培训班均建立五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学员培训考勤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台账制度(得2分)。县农业和财政部门制定《舒城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检查验收办法》,于2018年11月对承担我县2018年度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任务的六个培训机构开展了全面的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培训机构及班级出具《年终验收机构评价表》、《班级验收报告单》,验收结束后撰写全县工作总结(得2分)。舒职农培办印发【2018】3号《关于成立舒城县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讲师团的通知》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每班按照要求邀请了至少一名省级专家授课(得1分)。各培训机构按照皖农办科函【2018】73号文件规定订购了中央教材及省编教材,每位学员人手一套(得1分)。每班按照一班一计划要求制定了教学计划,分段实施,培训班人数符合要求(得1分)。印发了舒职农培办【2018】2号《关于建立舒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基地的通知》并登记入库(得1分)。(4)完成时限符合率(得2分)。县于11月初完成培训工作,认定验收等工作按照培训方案要求适时完成。(5)资金使用(得5分)。县在对培训机构和班级验收合格后,按文件要求拔付下剩资金,无资金结余。
(四)效果(得30分)
项目效益(得30分)。1、社会效益(得12分)。今年我县实施的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带动贫困户发展,特别注重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的有机结合,要求学员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学员收获很大。通过对参训学员电话抽查,100%学员都能将培训知识灵活运用到生产、生活中,农业生产的效益达到明显提升。2、可持续影响(得6分)。(1)县舒职农培办印发【2018】3号文件,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了建立了由农业、教育、科研以及推广等单位人才组成的舒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讲师团(得1分)。(2)县政府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文件(舒政办〔2015〕1 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得1分)。今年参加培训的500名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及1名2017年省青年农场主培训学员经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专家评审组研究、评审,全部予以认定,及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证书并登记入库。(得2分)。(3)印发了舒职农培办【2018】4号《关于加强农技人员联系学员指导服务制度的通知》并附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学员情况汇总表(得1分)3、社会满意率(得12分)。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在90%(得4分)。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基地等评价打分的均值)在80%以上。(得8分)。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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