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按照黎阳镇党委和镇纪委对党风廉政工作的安排,我村党风廉政建设紧紧与村居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同部署、同落实,并确定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统一领导,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支委成员进行任务分解、确定责任共担的连带机制。全年内我村的党风廉政工作始终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一、 支部履职情况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负总责,支部书记亲自抓、具体抓。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年初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对我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布,特别是每月29日党员活动日主要内容为“党性教育、岗位争先、环境整治”等;坚持支部会议常态化。
3、强化村级事务管理。
加强两委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村居有关规定,增强村干部效能建设。
充分发挥监督委在村级事务管理上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并且监督委独立召开村级财务会议。凡涉及财务费用,必须有监督委意见。
加强村级工程方面,两委干部履行廉政责任制,履行招投标手续,执行“四议三公开”制度,监督委和每个工程的项目审核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到位,有预算和决算,附《施工合同》。
4、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严格落实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制定人员工资、村务用工、福利、项目建设、民生等各项开支预算,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涉及民生领域资金,在征求上级部门领导意见后,坚持先倾听民意,从实事求是出发,按制度、走程序,坚决杜绝村干部人情化、亲戚化。
二、 存在问题
1.支部成员在文化、思想意识上底子薄,接受党风廉政意识不高。
2.由于党员受年龄、工作环境影响,党员对党风廉政意识不够,认为无职党员没必要学习,结果触及法律。
3.由于受工资、人情关系等影响,监督委对村级事务管理积极性不高,不敢碰硬。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凤霞村支部委员会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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