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考察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县政协组织营商调研组赴沈阳市和平区、辽阳灯塔市学习调研。通过调研走访,我们对两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行政审批局进驻“三集中、三到位”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优化简化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以及软硬件投入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和平区、灯塔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组织机构。两地形成了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责的整体推进模式。成立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明确机构设置、人员和职责,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规章制度及长效机制,并赋予营商监督局监督、督查、通报等管理职能,严格把控本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向。通过构建畅顺的营商环境架构,保障营商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全面优化政府服务职能。围绕“放管服”改革,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等重点工作,创新实施了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模式,全面优化政府服务职能。
一是审批权限统一授权,方便群众一站式服务。将职能部门的审批权限统筹纳入到行政审批局,采取“一章审批”模式。将各单位审批人员编制进行划转,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同时加强督查、完善考核体系,做到一套标准搞审批、全力投入抓服务。实现“无差别对待、不求人办事”,从制度上解决审批行为不透明、企业办事不便捷、群众不满意、项目不畅通的弊端。
二是投入力度大,服务多元化。在窗口服务单位实行AB岗轮班制,节假日正常办公,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出发点,尽最大限度使用网络化办公模式,做到群众办事资料内部共享、部分审批服务不见面审批、网上查找办事流程、网上预约办事时间,配备专人网络在线解答群众问题。
三是主动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发布《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60)条》,对60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首次违法的,免予行政处罚或罚款;对行政审批环节,根据情况给予“先审后补”的容缺审批机制;涉企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由政府主导,主动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利益。
(三)找准薄弱环节,严肃自查自纠。两地对照我省提出的“八个凡是”要求和 “七病一症”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省市督办相结合的形式,深挖群众办事难点,企业投资痛点,全方位、立体化剖析营商环境现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解决不力、推诿扯皮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确保群众问题有改善,企业投诉有结果。
二、我县营商环境基本现状
(一)深化制度改革,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围绕商事主体登记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信用监管体系完善,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进程,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全年各类市场主体新增2861户,与全同期相比增长5%。二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建设,联合开展失信企业惩戒工作,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
(二)转变政府职能,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初见成效。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初步形成。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开,完善了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二是全面推进两个进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两集中、两到位”,切实解决好“办事难”问题。目前,进驻县中心12家,审批事项38项,现场办结9家21项。进驻8个分中心的审批事项65项均可以现场办结。三是整顿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和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涉企收费项目,推动收费公开。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惠商安商的社会环境日趋完善。一是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助推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搭建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建立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常委、县长包保项目制度,实行保姆式管理,确保及时解决项目落地、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三、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营商机构设置迟缓。近两年来,我县营商办临时设在审批服务局,两个机构“合二为一”,形成“自己监督自己”的格局。营商办由于机构、编制、经费不到位,始终以“临时机构”“借调人员”的方式在运行,人员时常变换,导致专业性不够强,工作连续性不足。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三定方案”和政府行政授权,导致工作推进效率不高,任务落实标准不严。
(二)“放管服”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基层单位仍普遍存在“抱着权利不放”,甚至与统计调查“绕圈子”,以种种借口虚报漏报简政放权工作进展,基层政务审批仍存在人情审批、区别对待,求人办事的情况,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事中监管存在怕担责、怕得罪人的现象;政府部门创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在优化服务方面仍存在服务转型不到位的“官本位”思想,当下一些干部不适应、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作为成为少数地方官员的普遍心态。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企业的利益诉求还缺少有效的表达反映途径。
(三)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方面的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展程度较迟缓,各单位审批职能不在同一科室、股室,同一主管局多者竟划分出6—8个审批职能科室,科室之间业务不通,数据不共享;审批业务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方面,我县目前仅有11个单位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审批窗口;网络集中,网络审批在我县属于起步阶段,但各单位各部门对网络审批大多持观望态度,推进缓慢;机关干部普遍将政务服务窗口岗位视为“苦差事”,缺乏服务企业与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我县政务服务集中情况距离上级政府提出的“一张网、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总体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四)利企便民方面投入力度不够。一是硬件投入力度不够大。在人力资源,办公场所及智能化服务设备,政策倾斜等方面,仍停留在用什么补什么的阶段,缺乏超前思维。导致优化政务服务进程较慢,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无法全面铺开。二是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反映一些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审批事项,答复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开工建设。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部分审批部门都有自上而下的审批系统,各部门之间因为管理权限不同而形成“信息孤岛”,导致一些证件跨区域通用和互认仍然有障碍,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政府职能部门自律性有待加强。近年来我们地区营商环境改善较大,但执法执纪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企业家对政府“雁过拔毛”“投资不过山海关”的感受仍然存在。招商引资中“朝令夕改”“重承诺、轻执行”“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投资者归属感不强。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省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东北地区考察座谈会中,将“持续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第一条要求。今年行政机构改革当中,东三省省直机构设置也均将“营监局”作为独立机构单列出来。在此背景下,我们应进一步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感。结合2018年以来我们对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情况和我县工作实际,现在就我县营商工作提出建议如下:
(一)合理设置营商专职机构。应在本次行政机构改革中,参照省、市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我县营商机构工作职能,设置人员到位、授权明确、职责清晰的专职机构,做到定人员、定编制、定经费。在此基础上,组织、纪检、督查等单位应积极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日常工作当中,将自身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做到优化营商环境全县一盘棋。形成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挂帅,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对与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公众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由县政府统一优化县级行政职权,除上级明确要求的行政职权外,其他权利由县政府统一收回,结合“最多跑一次”“跨部门联审联办”“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新理念,重新制定行政职权目录、明确流程,并将其下放到各部门具体执行,严格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做好制度设计,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让百姓享受到“无区别对待,不求人办事”的政务服务。二是杜绝同一事项重复审批、交叉管理、多次跑腿的现象。同时严格对照近期《抚顺市第一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245项)》,积极取消、调整、优化各类办事证明。三是进一步优化、创建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我们要借鉴先进经验,由县委、县政府制定明确的“集中”和“到位”的标准,并责成县直单位迅速、严格执行,毫无借口,不打折扣地分批次将政府职权进驻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公;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从而真正实现“一扇门办事、一枚章审批、一张网跑腿”。营造主动服务的窗口工作作风,发挥政府与企业群众联系的桥梁作用。县政府应加大关注力度,对于优秀的服务型干部,在待遇上、政策上、精神上给予支持保障,让机关干部乐于服务、主动服务;制定完善的“奖惩激励制度”,积极探索“窗口业务培训制”“轮岗制”“窗口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制”,从而激发服务窗口干部员工为民服务热情。
(四)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探索零见面审批,一扇门办事的新模式。加大设备投入,搞升自助服务业务水平,提供自助打印复印、自助证件照拍摄、自助业务查询、业务办理功能;加大人力投入,通过公众微信、微博的形式,24小时接待群众咨询、在线审件;涉民涉企服务岗位,应实行AB岗制度,确保全天工作无间断,随时有一套“备用人手”根据需求开展上门帮办服务。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实现部分事情零见面审批、大多数审批无纸化办公、所有服务一扇门办理。
(五)规范执法检查,积极维护市场主体利益。良好营商环境的核心是“亲、清”的政商关系。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的保护企业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利益。一是要始终规范涉企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所有涉企常规检查要严格履行批备案手续,注重与信用联合惩戒、行政处罚量化尺度和处罚程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遏制权力“任性”,消除设租寻租空间,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二是积极探索容缺、容错、免罚机制。积极制定我县针对企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面发清单》,和针对百姓的《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审批清单》,报批后予以实施。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由政府帮助其在企业扩建、贷款、转型等方面申请优惠政策;三是在招商引资方面,要对企业全程跟踪服务,建立详细的企业档案和政府备忘录,杜绝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事。杜绝“乱承诺、不兑现”的招商引资乱象。
营商环境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我们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出发点,高度关注、齐心协力,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三集中、三到位”和打造服务型政府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百姓安居、人才流入、企业发展的沃土,为推动清原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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