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劳动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劳动合同1甲方:__酒店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书,以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权力与职责;
1、甲方把__大酒店厨房授权给乙方管理、运作,并聘请乙方为该厨房厨师长,聘期为1年,即从20__年6月23日起至20__年6月22日止,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即从20__年6月23日起至20__年6月23日止,期满如需继续聘用,必须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应按经营需要确保厨房原材料的供应。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作餐、宿舍。
4、乙方每月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0元,每月15日发放上月出勤工资,工资总额中含社保补贴20__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给乙方办理社保和发放其他补贴。甲乙双方在试用期过后根据经营情况定出合理的营业指标,在经营指标完成的情况下,乙方享受现有的工资,超额予以奖励,未完成则适当的进行工资下浮。
5、甲方给予乙方每月4天休班,在不影响正常营业情况下,由乙方合理安排(须告知甲方),在工作繁忙时,乙方不得休假。
6、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二、乙方权力与职责;
1、乙方须保证至少42人到甲方厨房工作。其中炒锅人、砧板人、凉菜人、面点人、打荷人、堂做人,水台人,上什人,洗摘人。乙方人员需技术过硬,保证出品质量,要求总厨,头锅、头砧要达到国家厨师一级水平,其它厨师要达到国家二级厨师水平,乙方若对所带来人员调整时,需经甲方同意,并到甲方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进行调整。
2、乙方需做好厨房各项成本控制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并保证达到56%的毛利率,允许上下浮动3-5%个点。如达不到或超过规定的毛利率将按所差数(所差毛利率比乘菜金营业总额)的10%扣除工资。
3、以甲方当月菜金销售额110万为基数。如当月菜金销售额超过110万,按超过部分1%给乙方提成。超过150万按超额部分1.5%提成。超过200万按超额部分2%提成。提成50%归乙方所有,另50%由乙方自由支配甲方不予干涉。若当月菜金销售额低于100万元时,则按低于部分的百分比乘以乙方基本工资11000元扣减乙方工资。
4、甲方厨师班子的调整,由乙方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及菜品开发的需要,提出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在确保菜品质量的基础上,要严格控制厨师班子的工资总水平。在乙方入职3个月内,厨房工资总额占菜金销售额比例应控制在12%以内,3个月后其比例应控制在11%以内。若超过或低于上述比例时,按超过或低于的百分比相应扣减或增加乙方的工资。
5、乙方应组织每周召开一次菜品讨论会,并邀请甲方管理人员参加,在确保菜品质量的同时,不断推陈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鲜(每周至少推出两道新菜品)。
6、乙方应结合节假日及酒店特殊情况,适时推出时令菜、节日菜。
7、因乙方厨房出品质量问题,而遭到客人投诉、退菜时,此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做好食品卫生工作,若因乙方管理问题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门处罚,此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管理问题引起甲方厨房火灾,此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如果因违规操作而造成负伤,不但不报销任何费用,还将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人员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酒店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乙方人员受聘甲方后,一律不准兼职。
11、乙方人员需遵守酒店作息时间,需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12、若双方中止本协议时,乙方需在甲方找到厨师后方能离职,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乙方须于6月23日前人员到位,保证甲方酒店正常运营。
14、乙方应根据厨房出品的要求严把原料进货质量关,不符合出品质量要求的原材料不得接收。同时应配合甲方后勤管理部门,参与进行原料的询价。
15、乙方的休假方法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纪律、法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的管理制度,若乙方违章,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合约且无须补偿;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有违反甲方《员工手册》、《岗位工作细则》等有关条款规定之行为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渎职、失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六、协议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2.合同期内,甲方或乙方欲变更、终止合同,则需提前15日通知对方。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变更、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3.以下情形发生,此合约终止:
(1)甲方破产、停产或停业;
(2)乙方丧失工作能力;
(3)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
(4)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七、竞业禁止和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
1、竞业禁止
(1)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兼职,禁止参与一切可能导致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和商业行为。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或配偶、子女等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与甲方经营范围类同的投资、自己经营、委托经营、代人经营、顾问、咨询等商业性活动或非盈利性活动,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2)乙方在任职和离职及离职后,不得掠 ……此处隐藏22134个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3)甲方不能保证乙方人员安全的工作环境。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作劳动合同13我在一家餐饮公司上班,在这里干了两年多了。单位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前不久,单位把我辞退了,说我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构成严重违纪。我想索要离职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可老板说,我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单位有权不签订劳动合同,且可以随时让我走人。请问是这样吗?
[律师解答]:实行不定时工作时制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包括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只有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同时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应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因此公司应当与您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3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4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的职工。
工作劳动合同1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银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设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的需要,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建立与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并结合建设银行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各行在册的正式职工,即由劳动部统计口径所规定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
第二章 实施范围及要求
第三条 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管理范围。
第四条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行劳动合同制改革工作,与全国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同步实施,目前,我行的改革工作分步进行。
(一)建设银行新入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入行人员,系指本暂行办法实施后,新接收、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及从外单位调入的一般工作人员;
(二)建设银行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在1996年内完成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20%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在1996年内完成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点工作;
(四)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五条 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和本暂行办法的规定与有关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八)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新入行人员,一般要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参加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能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固定期限一般为三年。在建设银行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工作人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合同终止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第四章 工资及待遇
第十二条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工作人员,执行行员等级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应执行《劳动法》的有关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十三条 职业培训、保险及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应当根据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人事部备案。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总行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作劳动合同15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二、第五条修改为:“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三、第七条修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四、第九条修改为:“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本决定施行前,国务院1994年2月3日发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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