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怎样开失业证明
怎样开失业证明
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次是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到本户籍地的社区或是街道办办理,到劳动服务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第六条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领榷失业证》。各类人员还须出具以下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凭毕业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未能升学证明;高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未能就业的,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以及本人档案;
跨地区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凭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介绍函、本人档案及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人员(指申领牌照时,《失业证》由工商部门收取的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五、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六、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处证明。
七、异地迁转户粮关系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凭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失业登记审批表及其档案。
八、挂靠在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凭解除挂靠关系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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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离职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计生证、相片、
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一般由原单位开失业证明、经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明是你原工作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你出具的证明文件之一。办理失业证明,你个人不需要任何手续,由原所在单位于解除劳动合同、清偿劳动报酬的同时,向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职员出具。
失业证明不是单位开的,单位应该开具的是一个"解聘合同",写明与你解约的时间也就是合同终止时间,盖公章.拿着解聘合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金领取.还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
如果你工作上保险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那就让单位拿着解聘合同,单位社保登记证,失业保险人员缴费证明,到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领取或是保费转移
第二篇:如何开失业证明
如何开失业证明
失业证明不是单位开的,单位应该开具的是一个"解聘合同",写明与你解约的时间也就是合同终止时间,盖公章.拿着解聘合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金领取.还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
如果你工作上保险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那就让单位拿着解聘合同,单位社保登记证,失业保险人员缴费证明,到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领取或是保费转移希望对你有用处!!!更希望你能早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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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您先要问清楚派出所,为什么要开失业证明?您是不是失业了?失业了要在社保所登记,领取失业金,只有这样才能到社保所开局失业证明;如果没有报过失业,那只有在社区等部门开失业或我工作证明。
我只知道这些,希望对您有帮助。
怎样办理失业证?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次是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更多好文章请关注wwW.)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到本户籍地的社区或是街道办办理,到劳动服务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第三篇:开失业证明
开失业证明
怎样办理失业证?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次是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到本户籍地的社区或是街道办办理,到劳动服务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失业证明是你原工作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你出具的证明文件之一。办理失业证明,你个人不需要任何手续,由原所在单位于解除劳动合同、清偿劳动报酬的同时,向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职员出具。
失业证明不是单位开的,单位应该开具的是一个"解聘合同",写明与你解约的时间也就是合同终止时间,盖公章.拿着解聘合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金领取.还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
如果你工作上保险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那就让单位拿着解聘合同,单位社保登记证,失业保险人员缴费证明,到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领取或是保费转移
失业证明不是单位开的,单位应该开具的是一个"解聘合同",写明与你解约的时间也就是合同终止时间,盖公章.拿着解聘合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金领取.还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
如果你工作上保险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那就让单位拿着解聘合同,单位社保登记证,失业保险人员缴费证明,到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领取或是保费转移希望对你有用处!!!更希望你能早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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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会有失业登记,你去登个记,然后你说,我都在你这登记了,可以给我开了吧?他要还不给你开,你问他还能找谁开,最后实在不行,就去社保局开个交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没人给
你有《就失业证》吗,如果证上没有就业记录,就不需要开具失业证明。
如果有就业记录,就要到给你办理过就业的单位(学校)给你办理失业。
如果前单位未给你办理失业,新单位无法办理就业。
你交养老保险,或是自己交的,把这个给居委会看,他就会给你开了,应为就业定义为用人单位给你交保险。
第四篇:失业证明哪里开
失业证明哪里开
第六条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领榷失业证》。各类人员还须出具以下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凭毕业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未能升学证明;高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未能就业的,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以及本人档案;
跨地区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凭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介绍函、本人档案及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人员(指申领牌照时,《失业证》由工商部门收取的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五、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六、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处证明。
七、异地迁转户粮关系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凭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失业登记审批表及其档案。
八、挂靠在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凭解除挂靠关系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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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离职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计生证、相片、
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一般由原单位开失业证明、经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明是你原工作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你出具的证明文件之一。办理失业证明,你个人不需要任何手续,由原所在单位于解除劳动合同、清偿劳动报酬的同时,向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职员出具。
失业证明不是单位开的,单位应该开具的是一个"解聘合同",写明与你解约的时间也就是合同终止时间,盖公章.拿着解聘合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金领取.还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
如果你工作上保险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那就让单位拿着解聘合同,单位社保登记证,失业保险人员缴费证明,到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领取或是保费转移
第五篇:苏州失业证明哪里开
苏州失业证明哪里开
我们这儿失业证的发放程序是,凭你最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个单位出具失业证明,然后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办理《失业证》。
别忘了:要带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寸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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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这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房产证,
外地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当地劳动部门开具的失业或者无业证明,计生办开具的婚育证明。
然后把这些东西去苏州这边的户籍中心,去写个申请(到时候在写好了,那边有格式)
然后他们审批过如果你有缴纳社保满一年,就可以领取,每缴满一年可以领取2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
一、享受条件
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享受期限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应领取因重新就业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缴费不满1年的,不能核定新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但前次失业应领取因重新就业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继续领龋
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从本人参加失业保险之月起计算,在实行失业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对在城镇单位就业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劳动者,缴费年限从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月起计算。
三、享受标准
1.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失业金最低标准。失业保险金最高、最低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从2014年1月1日起分别为960元、585元。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门诊医疗费用按其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按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因病住院治疗的,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补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按医疗保险基金结付后自负医疗费用的50%),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4倍。
4.未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按失业保险规定参照在职职工标准,对其家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费和直系亲属抚恤费,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期间死亡,或在养老保险封存期间(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按养老保险规定发放丧葬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
四、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况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⑴重新就业的;⑵应征服兵役的;⑶移居境外的;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⑸考入中专以上院校读书的;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就业指导培训和职业介绍的;⑺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养的;⑻死亡的;⑼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苏州市区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48周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限满10年,有求职愿望、非本人原因无法实现就业的,可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的当月起,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延长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从批准次月起按同期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和享受
一、申请程序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于7个工作日内,持职工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暂住证)、第一期和最后一期的劳动合同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等证件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单位递交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打佣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并粘贴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
3.用人单位将《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及《职工失业证明书》、《苏州市市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教育通知书》等材料交给失业人员,并告知其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结果。
4.失业人员在单位办妥退工手续后的60天内,持参加过职业指导教育的《职工失业证明书》、《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后,到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到单位所在地)街道(镇)或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5.失业人员在2个月内到街道(镇)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邮政储蓄存折。
了以后会有个同意迁入的证明,你把这个证明寄回老家给当地派出所然后开个同意迁出的证明,然后拿着迁出的证明回苏州的户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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